1)第356章 事无巨细_1980巴山猎耕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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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苕大概是这世上最容易成活的农作物了,随便一截茎秆往土里一插,就能发出大片的藤蔓,下边结出一窝的红苕。

  易活,高产,生长速度快,大概是它最大的优点。

  前天的雨水下得不小,那种时候冒雨往地里跑,发现野猪翻拱痕迹那人,不用说大家伙也知道他去地里干什么。

  石河子村栽种的是春薯,如果不下雨的话,大的已经能有拳头大小了,可现在还很小。

  今年洪涝,情况特殊,大家伙都缺粮食,没有人去管这种事儿。

  事实上,家家户户都多少会去地里边摸一些回来,减轻粮食压力,这都已经是彼此间公开的秘密了。

  本就是为了大家伙能吃上点肉而组织的狩猎,那人说有野猪留下的脚印,自然不会作假。

  相比起其它往往独行的小兽,显然是打成群且肉多的野猪最为划算。

  洪涝,对于山里的野物,同样是很严峻的考验,野猪什么都吃,但也会因为沟壑间纵横的洪流,将它们限制在很小的一片区域里。

  而且,所能找到的食物必然匮乏。

  盯上地里的红苕,就不会轻易放过。

  这是一种凶猛且机敏的野物,受到惊吓逃窜,一跑能跑很远,但只要隔上一两天,甚至当天晚上,它们就又能摸回来,大肆毁坏庄稼。

  陈安相信它们离红苕地不会太远。

  村子里,擅长狩猎的就那么几个人,其余的人大都是小打小闹,有的人家,甚至连火枪都没有。

  关键是,这是雨天……

  陈安已经是村里公认的最好的猎人,说到去打肉的事情,都纷纷朝他看来。

  在陈安之前,狩猎能耐最好的甄应全也看向陈安:“安娃子,这个事情,你安排,说哈都有啥子想法!”

  陈安也不客套,当即说道:“这种天气,火药、击发药都容易受潮,你们手头有火枪的,估计都派不上啥子用场,还不如一根粗大解释些的木棒。

  所以,圈定野猪的活动范围后,只能是我跟蛋子哥两个人坐交,要麻烦大家充当一回撵脚了。都没得啥子意见撒?”

  说这话的时候,陈安看向环坐在公房火塘边的二十来個青壮。

  “这能有啥子意见,你接着往下说!”甄应全催促道。

  陈安点点头,接着说道:“这次去的人手不少,围猎这种事情,讲究胆大心细,充当撵脚,得反应快,心理素质好,精神集中,要懂得配合。

  尤其是面对野猪这种东西,更要高度警惕,大家都晓得,山里有一猪二熊三豹的说法,野猪不仅仅是破坏庄稼这一块让人头疼,更重要的是,受伤后的野猪猛过黑娃子。

  要是碰到大的公猪,那对吓人的獠牙,轻易就能戳穿人的胸膛和肚子……围猎野猪,当撵脚也会非常危险,你们中有不少人,从来没有跟野猪斗过,没得应对的经验。

  而且,当撵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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