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九十五章 鹦鹉学话_系统之乡土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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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五十万的生意,自己竟然连心跳都没有快几下。

  “嗯,我再联系啊。”柳箐箐应道。

  “对了,最好让他们自己来提货。”

  叶荣耀说道。好不容易这几天又能过上清闲的懒人的生活,叶荣耀才不想再出远门给别人送货了。

  “知道了,老公,你还不去做午饭啊,都十一点了。”

  柳箐箐白了自己懒人老公一眼说道。自己老公这几天不是在家里遛狗逗鸟,就是睡懒觉,让柳箐箐有些无奈,看来这惰性真的不是一时半会能改变的。

  晚上七点,叶荣耀从老村长叶向海家里喝完酒往家里走,今天老村长家里来了几位城里的客人,老村长硬是打电话过来,让叶荣耀一起在他家喝酒,盛情难却,叶荣耀也欣然赴席了。

  这也是这几个月叶荣耀在村子的人气提升的体现,以前谁家要是有酒席喝的话,基本上没有人会想到请叶荣耀的。

  不过自从叶荣耀显露他那个高超的厨艺,再帮很多村里村外的人办了几次喜宴后,叶荣耀在桃源村也算是上号的人物了,谁家有什么酒宴的话,大都都会请他的。

  十月正是玉米成熟的季节。桃源村的田地里大多都种着玉米,现在两米多高的玉米杆一片片地立在田地里,从村道走过去,叶荣耀有种被淹没在玉米地里的感觉,在加上天色黑漆漆的一片,这胆子小一点的人,根本不敢走这样的夜路。

  叶荣耀倒是怡然自得地走在村道上,这种别样的风景在城里是很少见的。农村的秋天是最舒服的,晚风袭来,有种特别的滋味,让人透着清爽。

  叶荣耀很享受这样寂静的环境,这也跟叶荣耀的性格有关,毕竟叶荣耀是个懒人,一般懒人天生就比较宅,不喜欢热闹,这也是叶荣耀为什么陪叶舒婷去荣岩市才待两天就急着回家。

  一是想念自己的老婆了,另一个原因是,叶荣耀有些不适合城市那种喧哗的环境。

  一路走过去,偶尔还能看见手电筒的光柱像一把利剑划破天空,这是晚上村里人在地里看守玉米。看守玉米地,防的不是人,而是下山的野猪。

  现在这个时候刚好是玉米成熟的季节,而且这个时候的玉米是味道最好的时间,因为这个时候的温度已经不是非常热了,气候也不干不湿,正是玉米最佳的结果时间。

  玉米属于禾本科玉蜀黍族,玉米俗称棒子、玉茭、苞米、苞谷,是华夏五大主食之一。

  玉米素有长寿食品的美称,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脂肪、维生素、微量元素、纤维素及多糖等,具有开发高营养、高生物学功能食品的巨大潜力。

  玉米不仅是人类粮食的主要来源,已成为一种热门的保健食品,经常出现于餐桌上。

  玉米是一种常见的粮食作物,主要生产于北方,南方也有不少地方种植玉米,主要有黄玉米、白玉米两种,其中黄玉米含有较多的维生素A,对人的视力十分有益。玉米

  营养价值超过面粉、大米,经常食用能预防动脉硬化、心脑血管疾病、癌症、高胆固醇血症、高血压等病。

  有人调查过,以玉米为主食的人,他们患肠癌的几率很低,可见玉米有防癌作用。另外,玉米含胡萝卜素的量是大豆的5倍多,对致癌物也有抑制作用。

  而且玉米的味道特别地好,尤其是用于烧烤,那个味道,好吃的让人回味无穷,人们爱吃玉米,动物也一样,尤其是猴子和野猪。

  桃源村位于括苍山下,山上的猴子和野猪一到晚上,经常会从山上跑下来祸害玉米庄稼。

  尤其是野猪对玉米地的祸害最为严重,一般野猪一来就是一大家子,胃口又大,又喜欢,有时候一晚上能将半亩地连吃带祸害个干干净净。

  所以村民不得已只好夜里在地里看守一段时间,带上充电灯或者手电还有钢棍。

  主要是以惊扰为主,野猪胆子不大,主动攻击姓也不强,一般情况下,只要受到惊扰就会迅速离开。

  叶荣耀正想着回去后是不是从家后院地里掰些鲜嫩的玉米煮着当夜宵吃。

  “啊……”

  突然一阵刺耳的嘶吼声传来,打破了宁静自然的夜,这让叶荣耀心里一紧,肯定是出了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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