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第 14 章_穿越之黎锦的农家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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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文乖巧的答应了。

  农历六月的中午,日头晒的人不知道今夕何夕。

  所幸院子里有颗柿子树,给人带来了些许阴凉。

  黎锦就在树下做俯卧撑,他这个身体太弱了,必须得加强锻炼。

  ——脱了衣服后就算看不到肌肉,也不能一眼看过去就几道肋骨。

  他才做了十八个俯卧撑,就有点支撑不住。

  但黎锦还是咬着牙做到了三十个。

  随后他歇息三分钟,继续做。

  黎锦上辈子就是个不离健身房的人,只要不是加班,他每天必去健身房锻炼一个半小时,拉伸半个小时。

  所以上辈子他的肌肉很漂亮,不像健身教练那样遒劲紧蹙,而是流线型,包裹在皮肤里,典型的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黎锦锻炼完,打了水冲了个澡。

  这会儿日头没有正中午那会儿烈,他打算连麦子带着草一起割了,装起来可以喂猪喂羊。

  反正他家地里的草比麦子多,一个个挑太费时间,还不如统统不要了。

  黎锦问少年镰刀在哪里。

  少年愣了愣,乖乖的给黎锦说了地方,原来就在厨房的案板下面。

  黎锦说:“我去把咱们家地的草割了,今天还不少菜籽回来,以后咱家地里种菜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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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对男女的分工真的很明确,如果说洗衣做饭缝缝补补是女人和哥儿的活计,那种地耕地砍柴就是男人的活。

  此前秦慕文看到黎锦去洗衣服,吓得魂不守舍。

  这会儿听到黎锦说自己要去割草,秦慕文比看到黎锦洗衣服还要慌张。

  但是他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怎么说。

  黎锦想,这少年是真的年纪小,把内心的想法都写在脸上。

  黎锦问道:“你又要说,自己去割草?这种活儿不用我做?”

  ——他家的夫郎,简直把他自己当一个没断奶的孩子哄。

  少年虽然没点头也没摇头,但那双大眼睛里明明确确就是这个意思。

  秦慕文刚嫁进来的时候,他的婆婆,也就是黎锦的母亲,就是这么要求他的。

  “我们家黎锦是个读书人,不能做农活,他那双手就是提笔写字的,以后这些你全都做了,知道吗?”

  当年的秦慕文才十五岁,家道中落,他从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尚书之子,开始学着做农活,伺候人。

  到现在,已经两年了。

  黎锦揉揉他的脑袋,笑着说:“农活儿总归是男人该做的事情了吧?以后我不跟你抢洗衣服的事情。”

  他拿着镰刀和背篓出门,没看到,少年已经不知不觉中,泪流满面。

  秦慕文缩在被子里,无声的哭着。

  自从阿爹死后,从来、从来没人对他这么好了。

  黎锦上辈子做过一些农活,他毕竟是医学生,八年的学习生涯里,曾经利用暑假时间去山区支教。

  闲了还会帮村里人做点农活。

  割麦子打麦子就是那时候学到的。

  黎锦的爹娘都在两年前去世了,他家里人口少,所以村长只给他分了两亩地。

  毕竟田地多、家里人口多,每年要交的税也多。

  农活没人干的话,这地就荒废下来。

  原主黎锦对村长收回他家的地很不满意,但现在的黎锦就觉得这是一个明智的决定。

  他家里现在总共就三口人,两亩地足够了。

  纵然黎锦有着前世做农活的基础,但跟经常做这些的庄家汉还是有区别的。

  不过好在他家里地少,割了两个时辰的草,好得被他把二亩地割平了四分之一。

  村里的庄家汉原本看到黎锦拿着镰刀来,都打算给这位养尊处优的‘大少爷’教怎么割草。

  毕竟下棋时,黎锦那捏着棋子的手,骨节修长,皮肤宛若白玉,真比那小娘子的手还要好看。

  但这确确实实是男人的手。

  他们都没想到,黎锦的那双手,拿起镰刀来,割草也是这么的干净利索。

  虽然动作有点不熟练,但做了一下午,周围地理的人都眼睁睁看着黎锦的动作越来越熟练,割草的速度也越来越快。

  天擦黑的时候,黎锦跟着村里人一起往回走。

  以往有些排挤他的人,这会儿都不再对他冷着脸,甚至还有长辈夸赞到:“黎锦现在真的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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