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32章 哥白让你们半个月证据搜集时间都不怕_重生之我全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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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剽窃一把刷个专利,都没想把这个东西实际投入生产,公司也没决策把这个可有可无的技术商业化呢。

  这方面,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有个最大的区别,刑事诉讼讲究的是“主客观相统一”,也就是刑法比较重视主观的动机恶性,只要实施了行为,未遂的案子也可能判刑。

  而民事诉讼是没有“未遂”概念的,尤其是商事案件,对方想侵你权,想得再好,也做了一切准备工作,但临门一脚都还没踢出来、没侵出什么损害,那有什么可告的?

  秦暖听了学姐的分析后,总算明白关键所在了,但随后又生出一个疑问:“既然被告企业根本没有规模生产销售行为,原告的起诉书怎么被立案成功的?”

  潘筱婷摇头叹息:“怎么说呢,这个原告确实是锱铢必较很会抠:这个案子被告企业虽然没有‘销售’的行为,甚至都无法证明有‘销售’的计划,但确实是极少量‘生产’了样品,哪怕是堆在仓库里,那也可以按涉案库存来定侵害规模。

  估计是那家被告公司内部的研发管理制度弄巧成拙了吧,估计是研发打样,还不知怎么被那个叫顾辙的原告取证到了,他就以此为侵权标的确定的起诉金额——当然,也可能取证不充分,这得开庭后才知道了。

  所以案值才那么一丁点,真不知道怎么想的。估计现在年轻人法律意识都变强了吧,不蒸馒头争口气。

  估计他也是自己起诉的,律师都请不起。否则要是有个老手律师指点,估计会让他先放水养鱼、等侵害结果明显一点、涉案金额大了之后才收网。

  但我觉得原告能把被告企业拖下水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就算他占理,最多就是拿着几百块钱走人。被告抗辩涉案研发人员的行为不是职务行为的话,原告应该没有证据攀咬的。

  还有,你应该也知道,最高院联合司FA部上个月26号刚刚出台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若干规定》,如今刚好是热议期,各级都挺重视调解率的,

  我们要是能庭前调解了,庭长那边也好看。毕竟这个规定才刚执行了十几个工作日呢,我们这案子可能是全院第一个规定下发后调成的-->>(第1/2页)(本章节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知识产权侵权案。”

  秦暖听得很认真,这些分析经验对她明年参加法考很有用。

  一会儿的案子一定要全程好好观察,看看那个大学生能创造出什么奇迹来不成。

  ……

  时间很快就到了,秦暖先来到调解室,确认了原被告双方的身份,最后再请潘筱婷入席。

  (注:民诉法上的理论流程一贯都是这样的,书记员先入庭,确认过情况后由书记员请审判长入席,调解没规定,但一般沿用庭审的架子。

  最近几年因为都改录制视频审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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