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一百一十四 江湖虚妄设宴做会 流浪匆…_无剑少年路过青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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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天等来的东西。

  它最喜跟着那些出来买胭脂的女人,跟她们一路到胭脂街,总能有所收获。它身上脏兮兮的,跳蚤天天在它胳肢窝里开武林大会,它们整天吃饱了就开打,越打成员越多,不断在这条流浪狗身上繁衍生息。

  买胭脂的都是讲究的人,被这么一条狗紧随不舍,虽然能表显她们的魅力,但也拉低她们的品次,捡石头扔它又会显得自己更没教养,为了驱赶这色狗,她们只能来软的,不能来硬的。这和她们的职业道德一样,有人强上她们是不肯的,宁死不屈;但那人但凡能掏出几分银子,也就是对自己的尊重,她们就会秋风扫落叶般把自己脱得精光。

  她们走进胭脂街后,就会到小贩前买两根烤鸡腿给它,她们在众多同行面前表露了过人的爱心,在那些热衷胭脂水粉的男人面前表明自己连一条狗都能爱,对于人,更是来者不拒啦。

  那条流浪狗和她们各得其所,合作双赢,更体现了她们善于配合的职业品德,这让她们在胭脂街更有理由把头颅仰得比别的同行更高。

  只有少年知道,女人仰着头,鼻子朝天,是最丑的姿态,漂亮的女人都是低眉含额,做娇羞之状,而不是学个江湖侠客趾高气扬,挺胸甩肩。那样的姿态,胭脂街有个比她们做得更好的,那就是至殊。

  流浪狗有一天不只在胭脂街吃到两根鸡腿,还把剩下十几天的吃食也找到了,往后十几天不缺肉吃。

  它吃完鸡腿,往前走,准备打道回某一个狗窝时,闻到了尸体的味道,那是鲜肉。它顺着味道奔过去,地上躺着两具尸体,一看就知道是和它一样死在哪都没人收尸的,他们死在大街上,大家都看到了,算是临时前受到瞩目。

  它静坐一旁等着,夜幕来临是,几个带剑的侠客衣着光鲜,佩剑和服饰都一样,大有来头,他们拖着那两具尸体到城外,扔在乱葬岗里。

  他们前脚刚走,流浪狗后脚就把尸体拖到石缝里,接下来的几天里,它都守着尸体吃就行了,想换换口味时就到青楼楼下去蹲点。这样的等待是有方式的,有目标的,日子就是这样过起来。

  少年没有那样的好运,遇到个宝藏,守着吃就行了,哪里都不用去。但如果哪里都不去,流浪还有什么意思,还不如找个地方死在那里算了,也好作为别人不流浪的吃食。

  少年说:“我们得往前走,不能留在昭义,这里太让人颓废了。这是个大蜜缸,掉进去的苍蝇会先饱餐一顿,然后翅膀粘黏,飞不了,只能死在里面。”

  钟瑜玟说:“死了还不能腐化,永远在蜂蜜里成为一具完整的尸体。”

  王聪也说这么玩厌了,是该换个地方。

  少年说就先带云雷刀神去疗养,帮他把丹田修复,趁早去把明太刀夺来。

  刀神说:“刀落在你师父手里,谁也休想从他手里抢走。”

  少年说:“他对刀没兴趣,不知道他手下有没有使刀的高手。”

  刀神说:“他拿到刀,就会对太行山的剑谱更感兴趣,我就是他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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